河南某市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错误适用裁量权案
【关键词】
类案不同罚 案件评查 自行纠错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后,河南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时发现,2024年4月,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的两起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件,情节相似,但罚款计算的裁量标准相差两倍以上,存在同类案件处罚标准不一致问题。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监督处理】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经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和询问案涉当事人后认为,两起案件违法事实和非法占地性质基本相同,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较大差异,相关执法文书中也未载明当事人具备减轻、从轻、从重等情节以及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存在同类案件处罚标准不一致问题。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要求,综合考虑当事人整改情况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不正确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是典型的乱罚款行为。本案中,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抽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发现乱罚款问题,依法督促执法部门自我纠偏、主动纠错,约束执法随意性,确保法律适用统一,使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得到同等处理,有效防止选择性、歧视性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了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