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 正文内容

新疆某县监督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不作为案

哈尔滨律师2个月前 (09-15)律师随笔37

    【关键词】

  申请许可 不履行法定职责 限期整改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某建材公司向新疆某县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反映,县城市管理局收到该公司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后,未告知其材料是否齐全,也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存在不依法履职问题。县工作专班通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平台,将该问题交由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向建材公司、县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县城市管理局收到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后,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处理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县城市管理局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县城市管理局根据监督意见,认真履职,依法受理并通过该企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申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落实行政许可限时办结、一次告知等制度,是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本案中,城市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养不高、服务意识淡薄及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缺位等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精准监督、全程督办,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哈尔滨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bwf.cn/?id=107

分享给朋友:

“新疆某县监督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不作为案” 的相关文章

广西某市监督县住建局乱扣押案

【关键词】  共享电单车 占道许可 扣押 跨部门会商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某共享单车公司向广西某市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反映:县住建局在与该公司合作协议到期后,要求其收回所有车辆,恢复城市道路原貌。其后又以该公司未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有关手续、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为由,扣押该公司...

吉林某区监督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不当案

【关键词】  案卷评查 非法行医 行政处罚 事实不清 裁量不当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吉林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集中评查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区卫生健康局以非法行医为由给予当事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中,认定违法事实持续时间的证据不清,且能作为证据确定的违法收入仅为一笔500元转账...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