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打击非法开垦草原严守草原生态红线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将位于自己承包草场内的机井通过竞拍方式拍得后,在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其承包的草场内开始逐年非法开垦基本草原进行饲草料种植。经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勘察规划院鉴定,张某某非法开垦草原面积达66.7亩,开垦活动导致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全丧失,垦区内66.7亩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由天然草原变成现在的耕地。
【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某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草原用途,造成草原大量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典型意义】
草原是国家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对其保护与利用至关重要,任何个人与组织不得私自占用、开垦及实施其他破坏行为。因此,对于非法占用、破坏林草的行为,应做到零容忍、严惩治,时刻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草原保护及修复,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