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 正文内容

串通出具虚假证言 原告、证人双双受罚

哈尔滨律师2个月前 (08-26)以案说法33

案情介绍:原告惠某诉被告孔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惠某在起诉状中称孔某因经营需要向其借款30万元,以现金方式交付。该案一审过程中,惠某申请证人李某出庭作证称惠某两次分别取现26万元、4万元后,在郑州某家属院将现金交付于孔某。该案二审过程中,惠某改口称实际借款金额为25万元,并提交与孔某等人的谈话录音,证人李某也在二审过程作出对孔某出具借条的原因及支付情况与此前作证内容不一致的证言。鉴于原告惠某在一审庭审中作虚假陈述,故意隐瞒一审中应当提交的证据未提交,证人李某在一审中出庭作证,出具虚假证言的事实,南阳中院作出处罚决定,对惠某罚款20000元,对李某罚款10000元。

典型意义:当事人、证人都应当如实陈述所知道的事实。诚信诉讼是每个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任何试图通过虚假陈述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真相只有一个,虚假陈述迟早会被揭穿。本案中,惠某某为了证明案涉借条中款项已经出借,伙同证人李某某在一审中进行虚假陈述,虽然二审中能够及时提交新的录音证据并向法庭如实陈述与案涉借款相关事实,使法庭作出正确的判决,但其相关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并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哈尔滨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bwf.cn/?id=80

分享给朋友:

“串通出具虚假证言 原告、证人双双受罚” 的相关文章

丧葬费、抚恤金是遗产吗?应如何分配?

家属因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对簿公堂,这无疑给失去亲人的悲伤上又蒙上了一层阴霾。那么抚恤金是遗产吗?应该如何分配呢?再婚老人丧夫如何保障权益呢?案情简介死者张某原系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某生前与方某(已故)生育两子两女,后又与陈某于2005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一直共同生活。2022年张某去世...

丈夫代替妻子签字的借条,有效吗

案情简介2021年,刘某从吴某处借款29万元。2023年,刘某向吴某出具一张借条,借款人处除自己签名外,还代其妻子翟某签名。借款到期后,吴某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和翟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审理华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向吴某借款,有刘某向吴某出具的借条等证...

被告人艾某忠等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2016年9月,被告人艾某忠为主出资成立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某医院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该医院成为医保报销定点医院。2018年12月,医院更名为大同市平城区某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艾某宇,但实际控制人仍为艾某忠。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张某才、李某、牛某鹏、张某国、赵某...

被告人陶某云、徐某侠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2023年8月以来,被告人陶某云为转卖药品牟利,滥用医保报销政策,持医保卡多次至多家医疗机构多开、虚开药品,并将药品低价出售给他人。陶某云无心脑血管、精神病、哮喘等病史,但虚开达格列净片、脑心通胶囊、多巴丝肼片等各类药品,价值22万余元。其间,2023年11月2日,被告人陶某云在某医院门...

某漂流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某漂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漂流公司)于2004年开始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经营漂流项目。2019年,该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体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某漂流公司经营的漂流项目应当按照《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区文体局进行备案管理,但该公司未备案。2019...

杨某发贩卖毒品案 ——贩卖毒品种类多,数量大,依法从重处罚

一、基本案情2018年冬,被告人杨某发经被告人杨某介绍,将甲基苯丙胺150克贩卖给张某龙(另案处理)。2019年8月19日,杨某发将甲基苯丙胺300克贩卖给被告人周某静。同年10月,被告人杨某发、李某军经被告人杨某宽介绍,从云南毒贩顾某龙(另案处理)处购买甲基苯丙胺5千克、吗啡5千克。杨某发积极联络...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